吊裝帶的的維護保養:
1、不應將軟環(huán)同任可可能對它造成損害的裝置連接起來(lái)。
2、在移動(dòng)吊裝帶和貨物時(shí),不應拖拽。
3、不應使之打結。4、在承載時(shí),不應使之打擰。
5、不應使用沒(méi)有護套的吊裝帶承載有尖角、棱邊的貨物。
6、應避免軟環(huán)張開(kāi)角度超過(guò)20°。
7、如需幾只吊裝帶同時(shí)使用時(shí),應使載荷均勻分布。
8、吊裝帶應在避光和無(wú)紫外線(xiàn)輻射的條件下存放。
9、不應把吊裝帶存放在明火旁或其他熱源附近。
10、不使用時(shí),應將吊裝帶放置在架子上。
吊裝帶報廢標準:
1、繩被切割、斷肢、嚴重擦傷、繩肢松散或局部破裂
2、繩表面纖維嚴重磨損,局部繩徑變細或任一繩股磨損達原繩股的1/3
3、繩索捻距增大。4、繩索內部繩股間出現破斷,有殘存碎纖維或纖維顆粒。
5、纖維出現軟化或老化,表面粗糙,纖維極易剝落,彈性變小,強度減小。
6、嚴重折彎或挪扭曲。7、繩索表面過(guò)多的點(diǎn)狀疏松、腐蝕。
8、繩索發(fā)霉變質(zhì)、酸堿燒傷、熱熔化或燒熔焦。9、編接處破損:繩股拉出,索眼損壞。
10、已報廢的繩索不得修補重新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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